林心如名譽權案勝訴 6萬元賠償款全額捐贈
6月27日,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(fā)布案件簡訊,稱被告孟*坦因公開發(fā)布針對林心如的侮辱、誹謗內(nèi)容,被判構成對林心如名譽權的侵犯,須向其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支出合計人民幣6萬元整。2019
6月27日,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(fā)布案件簡訊,稱被告孟*坦因公開發(fā)布針對林心如的侮辱、誹謗內(nèi)容,被判構成對林心如名譽權的侵犯,須向其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支出合計人民幣6萬元整。2019年6月26日,被告孟*坦已遵照法院判決在其微博首頁置頂位置向林心如公開致歉,同時履行了賠償義務,林心如收到被告賠償款項當日即委托律師事務所將6萬元賠償款全額捐贈公益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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